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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創業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投資模式選擇
在創業企業的不同發展階段,由于在資金需求、風險水平和投資回報等方面存在較大差異,所以創業企業的投資模式也存在較大差異。特別是對于創業投資企業較熱衷的高技術行業,在不同階段的特征更明顯。
(一)種子期
種子期主要是產品的概念開發階段,包括對產品的實驗、樣品制作和市場化的可行性分析過程。種子期的特征表現為資金需求量不大,但風險較高。這一階段創業資金主要來自創業者的自有資金或親戚朋友資助。由于此階段產品和市場尚不明確,風險高,創業投資企業一般不愿意介入。因此,在種子期需要政府的直接支持,設立相關的投資引導基金,幫助創業者度過難關。此階段采用的具體模式是由政府主導的“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創業投資企業———創業企業”構成的投資模式。
(二)創建期
創建期是創業企業的產品、技術或服務已進入市場階段,組織各職能部門實現從無到有的過程。創建期的特征表現為資金的需求量較大,同時該階段的市場和產品的前景已經開始顯現,能夠帶來高回報,但同時風險也很大。由于創建期的創業企業本身剛剛進入市場、交易記錄缺乏,獲得銀行信貸的困難極大,而此時對資金的需求卻持續加大。因此,這一階段的投資應當繼續由政府引導。政府應注重利用有限的引導來調動其他可利用的資金,并給予創業企業政策支持。同時,對那些市場前景廣闊的高技術企業則應重點關注。此階段可以采用由“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創業投資企業———創業企業”構成的投資模式或者由“地方政府———商業銀行———大學、科研院所———創業投資企業———創業企業”構成的投資模式。
(三)成長期
此階段的創業企業進入穩定的高速成長期,企業市場前景明朗,銷售額持續增長,組織結構逐步完善,企業潛能很容易被挖掘,風險相對較小,回報高,但資金需求量進一步加大。因此,該階段也是創業投資企業最愿意參與的時期。由于成長期的巨大資金需求。政府的作用在這一階段可以弱化,但需為其他社會主體的參與提供政策支持。在這一階段可以綜合采用由“地方政府———商業銀行———大學、科研院所———創業投資企業———創業企業”構成的投資模式或由“中央政府———商業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創業投資企業———創業企業”構成的投資模式。
(四)成熟期
成熟期的創業企業能夠獲得穩定的市場占有率,技術和產品較為成熟,并且具有穩定的利潤,具備有一定的市場影響力,但還需進一步提高聲譽。此階段的創業企業獲得資金的渠道和方式較多,風險較低,且獲得銀行信貸相對容易。引入創業企業投資并不必需,而應注重提升企業知名度、完善公司治理和為上市做準備。因此,該階段可完全利用金融市場、資本市場的資金較為容易地完成投資。該階段可采用由“中央政府———商業銀行———證券、保險等金融機構———創業投資企業———創業企業”構成的投資模式。
三、結論
跨國創業投資產生的條件
跨國創業投資具有高不確定性和高風險性等特性。首先,創業投資的過程本身就具有較高的風險,而跨國界因素又帶來了附加風險,如政治風險、匯率風險和高成本等。其次,在創業資本的運營過程中存在著資本的兩級委托問題,即投資者與創業投資家之間、創業投資家與創業企業之間的委托關系,由此產生的信息不對稱在創業企業運營中引起了逆向選擇和道德風險問題。第三,作為一種股權投資,創業投資的資本增值收益是通過股權轉讓退出創業資本而實現的,所以創業資本的退出問題獨具特點。因此,作為一種特殊形式的國際直接投資,跨國創業投資產生的條件更具復雜性。
1. 內部動因。折衷理論是解釋國際直接投資動因的一個經典理論,折衷理論認為,當投資主體具備了企業優勢(資本優勢和管理優勢)、內部化優勢(內部交易優勢)和投資區位優勢時,就會導致國際直接投資行為。我們認為,這三種優勢也是跨國創業投資的必要條件:第一,企業優勢??鐕鴦摌I投資主體主要是專業創業投資公司和跨國公司附屬的創業投資公司,兩者都具有雄厚的資本優勢:一是由于投資業績顯著形成的聲譽品牌所帶來的強大融資能力;二是由于長期經營自身積累的資本或母公司強大的資本支持。創業投資運營的特殊性使得創業投資管理顯得尤為重要,投資主體憑借豐富的運營管理經驗,其管理能力優勢不僅體現在跨國創業投資整個過程的系統管理上,更重要的是體現在對創業投資的增值服務上。所以說,跨國創業投資的內在動因首先是企業具備了跨國界投資的能力,其表現就是資本優勢和管理優勢。第二,區位優勢。投資主體在選擇投資區位時,首先要考慮的是該地區創業投資業發展的環境以及創業資本退出的環境。因為只有一個地區的投資環境有利于創業投資業的發展,大量的創業投資活動才會產生對外援資本的需求;而跨國創業投資的最終目的是創業資本的退出而獲利,所以資本退出環境是區位分析的重要因素。另外,由于投資主體的投資偏好和投資戰略的不同,對投資區位的選擇也各有偏重。例如對行業投資的偏重,對不同發展階段的創業企業投資偏好,投資主體全球投資戰略的統一部署的需求等。第三,內部化優勢。內部化優勢主要體現在減少企業經營過程中的交易成本,包括產品關聯和技術轉讓等。當跨國公司附屬的創業投資公司進行跨國創業投資經營時,內部化優勢就會體現出來,例如在創業資本退出時可以通過公司系統內部轉讓或并購,減少了交易成本,還可以滿足公司總體投資戰略的要求。
另外,風險分散理論、寡占理論和學習期權理論也可以解釋跨國創業投資的動因。第一,創業投資的高風險性客觀上需要利用國際化分散投資降低風險已獲取較穩定的收益。第二,作為一種投資戰略,跟隨競爭對手進行跨國創業投資以維持寡占平衡,是投資者保持市場地位的一種策略。第三,為了保持在某個領域里的技術優勢,投資者需要在全球范圍內搜尋最優的技術創新項目,甘愿冒著一定的風險進行跨國前期投資,以獲取技術創新的投資選擇權。
2.外部環境。如果說內部動因是決定跨國創業投資的主觀因素,那么外部環境則是影響跨國創業投資的客觀因素。與一般國際直接投資相比,跨國創業投資的特殊性對外部環境的要求更為苛刻。第一是國際投資環境。首先,全球經濟一體化的運動使得全球經濟壁壘逐漸降低,從而推動了資本市場國際化的發展,創業資本的跨國界流動更加通暢;其次,對技術創新的追求增加了對創業資本的需求,相應地也拉動了創業資本的供給,國際創業資本市場的供求關系得到了改善。第二是東道國創業投資環境。東道國對創業投資的規制和國內創業投資業的活躍性是吸引跨國創業投資的基礎。基于對創業投資重要性的認識,許多國家制定了專項政策以吸引國際創業資本;東道國創業投資業的發達程度和集聚效應(區域集聚和行業集聚),對國際創業資本的進入起著重要的引導作用。第三是創業投資退出環境。創業投資是靠資本的退出來實現其投資收益的,所以對退出環境的要求顯得尤為重要。退出環境一般包括資本市場特別是IPO市場、政策環境、法律環境和國際環境等,這些因素決定了國際創業資本從東道國國內渠道和國際渠道退出的選擇和效益。
跨國創業投資的進入模式
國際直接投資的進入模式指的是投資方的資本、技術、管理技能等生產要素進入他國市場的途徑以及相關的法律制度安排。傳統的國際直接投資進入模式主要有綠地投資、合資企業和跨國并購,這三種進入模式都是將東道國的資產置于跨國公司(投資方)的控制之下,都涉及到一國企業對另一國企業的管理控制。相比而言,跨國創業投資的進入模式顯然有其獨特性:首先,跨國創業投資不追求對所投資創業企業的資產控制,而通常以可轉換優先股、可轉換債券等特別的股權安排來投資;其次,投資方通過創業投資家對所投資創業企業提供增值服務,提高創業資本的運營效率,使得投資方和引資方的合作關系更為密切;再次,跨國創業投資要依靠創業資本的跨國退出來獲得投資收益,對引資方的資本市場環境和政策法規環境要求較高。因此,綜合考慮以上因素,我們認為跨國創業投資主要的進入模式有以下幾種:
1. 直接投資。直接投資是指投資方以直接投資于東道國創業企業的方式進入東道國市場。直接投資進入模式一般適用于投資國和東道國創業投資行業環境差別不大的情況。這里的環境因素主要是項目搜尋,跨國投資風險控制,資本退出渠道等。根據投資方數量的多少,我們還可以把直接投資進入模式分為兩種:第一是獨立直接投資。境外投資者單獨對東道國創業企業進行投資??鐕靖綄俚膭摌I投資公司大多采用這種模式,因為其投資目的主要是滿足跨國公司的全球戰略安排,而且獨自直接投資其經營戰略明確,資本退出比較容易(必要時可以在跨國公司內部轉讓)。專業創業投資公司進行獨自直接投資時,主要是對項目的投資預期看好。第二是聯合直接投資。境外投資者聯合其他創業投資者對東道國創業企業進行投資,聯合方既可以是境外創業投資公司也可以是東道國的創業投資公司。聯合直接投資的主要目的一是分散創業投資風險,二是拓寬資本退出的渠道。這種模式一般用于投資額較大的項目和分階段投資的項目,這樣既分散了資本投資的風險又增加了階段投資的融資能力,而且還能充分利用東道國和其他國家的資本退出渠道。
2. 間接投資。間接投資是指投資方以間接投資于東道國創業企業的方式進入東道國市場。間接投資進入模式一般適用于投資國和東道國創業投資行業環境差別較大的情況。由于投資環境差別較大,創業資本的進入、運作和退出的不確定性和風險性隨之加大,為減少投資風險投資方通過與東道國創業投資機構合資的方式進入。根據合資方式的不同,我們亦可以把間接投資進入模式分為兩種:第一是聯合間接投資。境外投資者與東道國創業投資機構合資成立新的創業投資公司。新創業投資公司的優勢體現在雙方資金和管理優勢的聯合,其主要投資對象是東道國內的創業企業,這樣一方面可以減少境外投資者的風險,另一方面可以增加東道國創業投資機構的資金量。專業創業投資公司在開始進入一個國家市場時采用這種模式比較穩妥。第二是委托間接投資。境外投資者在本國注冊創業投資基金而委托東道國創業投資機構管理。這種間接投資模式的目的一是充分利用東道國創業投資機構的優勢發掘該國有潛力的創業企業,二是充分利用本國的資本市場實現投資退出。通常是投資者資本規模較小或者投資經驗較少時采用這種方式;另外有些專項創業投資基金的主要業務在東道國,而本國的資本退出便利,這種情況下委托間接投資的優勢就體現出來了。
跨國創業投資產生的影響
創業投資已經成為新經濟增長的發動機,對一個國家的技術創新、經濟發展、就業和社會福利等方面產生了重大影響。Kortum和Lerner(1998)以美國20個產業三十年來的數據為樣本,研究了創業投資對產業創新的影響。研究表明,在某一產業中,創業資本增加會帶來專利發明數量的增加,雖然近幾年來投向研究與開發的創業資本比例不足3%,但估計創業投資對產業的創新貢獻率可達15%。美國國家創業投資協會(NVCA)2003年公布了一份文件,分析了創業投資三十年來對美國經濟的影響:在1970―2000年間,美國50個州的創業投資家總共向16278家企業投入了2733億美元的創業資金,其中在1995―2000年間的投入就不少于1920億美元;在2000年,創業企業雇用的員工為760萬人,總銷售額為1.3萬億美元,分別占全國職工總數的5.9%和國家GDP的13.1%;平均每3.6萬美元的創業投資就會創造一個新的工作崗位。歐洲創業投資協會(EVCA)2002年了一份調研報告,基于351個創業企業5年來的資料,總結了創業投資對經濟和社會的影響。報告顯示:95%的企業認為沒有創業資本的支持它們將不能生存或者發展緩慢;60%的企業認為沒有創業資本的支持肯定已經倒閉;平均每個企業增加了46個工作崗位,總數達到16143人。可見,創業投資的作用正日益凸現出來;那么,跨國創業投資對于東道國也必將產生深遠的影響:
1. 強力推動技術進步。創業投資的范圍主要是高新技術產業,跨國創業投資首先為東道國高新技術產業提供了巨大的資金支持,使這類高風險性產業得以生存和壯大;其次創業投資家提供的增值服務,大大提高了創業企業的成功率,并將研究成果轉化為科技生產力。國外創業資本和管理資源的輸入,強力地推動了東道國的技術進步。
0引言
創業投資主要是投資于未上市的新興高科技企業,技術的進步加速了我國產業轉型升級。一方面,科技進步所帶來的產業效率的提高會相對減少對勞動力的需求,另一方面,從總體上來講產業規模的擴大提供了更多的就業機會,增加了整個社會經濟體的就業吸納能力。創業投資的溢出效應對員工的長期就業情況有積極影響。就我國目前的就業現狀而言,勞動力供給大于需求的壓力進一步加大,失業人群組成成分比以往更為復雜,且面臨我國科技進步所帶來的產業轉型升級的巨大壓力。因此,基于創業投資對就業可能帶來的積極效應與目前就業環境的嚴峻形勢,本文系統分析了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因素,以期從中獲得促進就業的新途徑。
1文獻回顧
國內外研究證實,創業投資對就業存在著積極的影響。在國外,Puri和Zarutskie通過調查分析人口普查數據,發現在1981-2005年這25年的樣本期間中只有0.11%的新公司是由創業投資建立的,但這些公司卻占到了4%-5.5%的就業。在國內,惠恩才(2005)在對我國創業投資發展障礙與對策研究中指出:創業投資的就業效應有效地填補了我國傳統投資體系的空白,幫助高新技術企業迅速地成長與發展,不僅創造了大量的就業崗位,而且加速了人才的流動,活躍了人才市場,促進了就業。吳成林(2011)在對創業投資的區域經濟發展效應研究中也提到了創業投資對就業存在積極的影響:高新技術產業的不斷集聚、傳統產業的逐漸升級以及大量新興產業的加速形成顯著促進了區域經濟增長,增加了就業機會。創業投資一方面通過對缺乏啟動資金的項目進行投資,鼓勵創業行為,增加初創企業的數量;另一方面通過幫助中小企業的成長和發展,創造大量的就業機會,緩解了社會的就業壓力。本文在借鑒國內外相關研究文獻的基礎上,分析了創業投資對就業形成影響的幾個主要因素。
2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因素的分析
創業企業就業的增長是創業投資通過影響被投資企業的資本、技術、人才、管理、創新等因素從而影響該企業的成長與發展所帶來的最終表現結果。而整個行業、社會就業水平的提升則是創業投資基金投資于具有發展潛力以及快速成長的公司,從而促使產業集聚、加速傳統行業技術升級和催生大量新興產業的結果。創業投資溢出效應通過提高員工個人素質水平來改善他們的就業質量、增加就業機會,間接地影響就業。本文從就業吸納能力和創業投資溢出效應兩個角度分析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具體影響因素。
2.1就業吸納能力
就業吸納能力通常是指某個行業或某個產業吸收接納勞動力的能力和提供就業機會的潛力。就業吸納能力分析是從就業機會提供方的角度理解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李依臻從就業結構偏離度與就業彈性兩個方面對我國三大產業的就業吸納能力進行實證分析,研究結果顯示:隨著勞動效率的大幅提高、高素質勞動力的不斷增加以及第三產業內部結構的逐步調整,第三產業將成為我國吸納就業的主要產業。而創業投資支持的高技術企業大多屬于第三產業。樊秀峰、周文博和成靜在對我國產業結構與就業吸納能力的研究中也發現:第三產業拉動就業的潛力明顯比第一、第二產業更大,勞動力也逐漸向第三產業轉移。實踐證明,創業投資對提高就業吸納能力有著積極的影響。創業投資影響就業吸納能力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1)產業集聚。產業集聚通常是指某一產業為了追求集聚效益,即外部經濟、創新效益、競爭優勢等自發在某個區域內高度集中的過程。一方面,創業投資受產業集聚強大外部作用的影響,通常傾向于提供更多的資本,對具有專門技術、好的創新創業項目但缺乏啟動資金的創業家進行資助,解決了創業者的融資難題,實現了創業企業家的夢想。隨著越來越多的創新創業企業在該地區不斷聚集,加速了該區域的產業集聚,在此過程中也創造了大量就業機會,提高了該地區的就業水平。另一方面,創新創業園區資源的開發、基礎設施的建設、生產設施以及配套設施的建設,使得該區域對勞動力的需求進一步加大。因而創業投資從某種程度上提高了就業水平。
(2)傳統行業技術升級。創業投資為大量處于萌芽階段的初創企業提供了資金支持,也從一定程度上推動了企業技術的創新,促進我國傳統行業技術的升級。近年來,國內外的大量研究表明,傳統行業技術的升級對就業有正反兩方面的影響。在一些學者看來,企業生產技術升級,生產力也隨之提高,直接導致了企業生產效率的大幅提高,大機器設備逐步取代人工,相對減少了對勞動力的需求。而另一些學者認為,由于技術上的進步,企業得到了更好的發展,由于企業追求自身價值最大化,企業的規模很有可能會進一步擴大,進而增加對勞動力的需求。這也就是說傳統行業技術升級是把“雙刃劍”,有可能促進就業也有可能減少就業,其對就業的最終影響需要通過比較二者影響程度的相對大小。但筆者認為,從短期來看,傳動行業技術升級會導致部分人失業,然而從長遠來看,技術的進步,會提高整個社會經濟體的就業吸納能力,促進就業,同時也有利于改善人們的就業質量。
(3)催生新興產業。近年來,新興產業大量涌現,蓬勃發展。在《“十二五”國家戰略性新興產業發展規劃》中,國務院把新能源、新材料以及新一代信息技術產業等列為國家七大戰略新興產業,作為拉動我國經濟增長、促進就業的重要舉措。研究發現,每個新興產業的產生和發展都離不開創業投資的支持。2015年1月,國務院決定設立總規模為400億元的國家新興產業創投引導基金,主要用于支持創新創業型企業的起步和發展,而新興產業作為新的“就業池”,將會極大地增強整個社會經濟體的就業吸納能力。
2.2創業投資溢出效應創業投資溢出效應分析
從員工的角度理解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相關研究表明創業投資的溢出效應對員工的長期職業生涯有著積極的影響:更大的就業機會、更高的薪資水平、更短的“失業期”。高波在對創業投資溢出效應的研究中指出:創業投資從知識創新、技術擴散、組織成長與制度變遷以及人力資本積累四個方面實現其獨特的溢出效應。創業投資溢出效應的實現過程同時也對員工的就業產生了積極的影響。本文認為,員工在創業投資溢出效應中從信息技術的掌握和先進經驗的積累兩個方面受益,提高了自身就業水平,間接促進了就業。
(1)信息技術。信息技術主要是利用電子計算機和現代通信手段實現信息的獲取、加工、傳遞和利用等。隨著互聯網的迅猛發展,創業投資對信息技術愈發重視。國內外研究表明,信息技術的迅速發展導致缺乏創業投資的企業的員工更容易遭受技能貶值,從而經歷薪水縮減、被解雇、失業、就業質量降低、就業的機會減少這一系列過程。而那些有創業投資的企業的員工,尤其是從事與信息技術有關的職業的員工,已經從創業投資的溢出效應中受益。劉春梅(2010)在對信息產業對經濟增長質量的影響研究及實證分析中發現:知識技術密集型的信息技術行業會提高勞動者的素質,從而顯著增加勞動者的就業機會。研究還發現對信息技術行業的投資已經改變了人們對技能的需求,這些技能隨著時間的推移在各種行業中越來越被看重,并且新的技能通常可以在雇主間轉移,促進了員工個人的長期就業。
(2)學習曲線效應。創業投資支持的對象通常是技術含量高、創新性較強的科技項目,創業企業也一般為高新技術企業。創業企業的員工通過長期的學習和實踐,在高新技術行業積累了先進的工作經驗,在運用高新技術及產品時比沒有經驗的人更加熟練。這些經驗同樣為人才市場重視和需要。所以創業企業的員工即使后來被解雇或者員工為了自身更好的發展離開企業,由于市場對這樣的人才的迫切需要,使得他們會比其他沒有相關經驗的人經歷更短的“失業期”。綜上分析,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從就業機會的提供者的角度看,創業投資通過產業聚集、傳統行業技術升級、催生大量新興產業增加了創業企業的就業吸納能力,從而增加了產業和整個社會經濟體就業吸納能力,促進了就業;從就業者自身來講,創業投資的溢出效應通過信息技術的掌握、先進經驗的積累提高了自身素質,增加了個人就業機會,進而提高了整個社會的就業水平。
3結語
本文分析并總結了創業投資對就業的影響因素,得出創業投資對就業存在著積極影響的結論,再結合創業投資在我國發展的現狀,筆者提出以下幾點建議:①培育和發展合格的投資者,拓寬創投資金的來源渠道。在保證風險可控、安全流動的前提下,銀行、信托保險公司、養老基金等各類機構投資者和具有風險識別與承受能力的個人可以發展成為創投基金的來源。②建立和完善創業投資信用機制。通過建立投資者和創業企業家個人等的信用檔案,減少合作雙方信息的不對稱,降低投資者的投資風險。③鼓勵和支持“創業苗圃+孵化器+加速器+產業園區”創新創業型企業一體化發展并積極引導新型創業服務平臺眾創空間的建設,共同構建起一個更加完善的創業孵化體系,通過創新創業帶動就業。
主要參考文獻
[1]惠恩才.我國風險投資發展障礙與對策研究[D].大連:東北財經大學,2005.
創業資本的籌集是創業投資運作流程的起點,創業投資家憑借自己的信譽和能力與企圖進入創業投資領域的投資者簽訂合伙契約,組建創投,規定所籌資金的投資范圍,并保證按照投資者的最大利益投資。事情并不到此為止,在創投運營的整個過程中,創業投資家需要連續不斷地籌集資本,以補充投資資金的不足,從而出現了持續籌資的問題。與此同時創業資本家還要考慮,盡可能使所籌資金保持一個合理的資本結構,實現財務風險的最小化,以及經營利潤的最大化。由于創業投資具有流動性差的特點,這就決定了它需要一個長期、相對穩定的資金來源,以保證風險投資家不斷對原有項目再投資和對新項目投資。無論是發達國家還是創業投資比較發達的新興工業化國家或者發展中國家,都十分重視通過多元化的融資渠道籌措創業投資資金,加大對高新技術企業的金融支持。創業資本的運作過程是融資與投資的結合,正是由于融資過程的艱難性,才使創業投資家面臨壓力和約束,也才促使其對投資過程負責。
一、創投融資的風險
1.創投融資風險的表現。(1)創投發展到一定階段,隨著經營規模的擴大,對資金需求迅速膨脹,能否及時獲得后續資金的支持,將直接關系其成長與擴張;(2)創投有一定時效性,適當時候應從所投資的企業或項目中退出來,然后進行新一輪投資。創業資本需要具備一定的流動性、周轉率,才能不斷地獲取項目在高成長階段的高利潤,用以彌補失敗項目上的損失,如果退出機制不完善,退出渠道不順暢,創業資本將被鎖定在投資項目中,創業投資將失去其本色與功能,也為創投進行下一輪融資帶來嚴重的影響。
2.創投融資風險的類別。創投在融資過程中的財務風險可以劃分為靜態融資風險和動態融資風險。靜態融資風險是指創投進行長期資本籌集帶來的風險。創業投資公司出于對其長期發展戰略的規劃,需要在一個較長的時期內,保持資本來源渠道、資本結構以及負債水平等一定程度相對穩定,不宜發生經常性的變更。動態融資風險是指創投在經營的過程中,出于短期資金安排的需要進行融資從而帶來的財務風險。創投的“存貨”,即被投資的創業企業的流動性是非常差的,這樣就要求創投在對短期資金進行安排的時候,應該充分考慮到對手中現有的資金進行合理的安排,保留足夠的流動資金,或者是尋找可以快速進行短期融資的渠道,避免企業陷入支付危機之中。
二、創業資本籌集的原則
1.理性合作原則。從本質上看,融資過程就是籌資者與投資者之間進行理性合作的過程。根據不對稱信息理論,融資者完全有可能借助主觀或客觀上的便利條件,隱瞞某些不利實情,以達到籌集到所需資金之目的。這種“欺騙”對于資金供需雙方來講都是非理性,從投資者的角度看,缺乏完備的調查研究將會導致自身利益的損失;從融資者的角度看,雖然短期內僥幸地獲取了所需的資金,這是以自身的信譽損失為代價的;從長期看,投資者終將是理性,否則最終將導致資金來源減少,籌資難度加大,進而給風險投資公司帶來經營上的風險。理性合作是風險投資公司采用的首要融資策略。
2.規模適當原則。就創投而言,首先面臨著如何確定合理的籌資規模以發揮規模效應,從而獲得最大經濟利益的問題。這就要求創業資本家對各種因素全面權衡,通過恰當的方式,合理預測最佳規模,確定發展戰略,并以此戰略指導公司長期資金的融通。其次籌資成本率與籌資渠道有密切關系并隨著籌資規模的增大而增大,如果企業不恰當地過度融資,就會使資金成本大幅度增加,影響企業的效益。再有在運作過程中,由于業務的波動性較大,營運資金的需求量常常也有很大的變動。創業資本家應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認真的分析,準確預測資金需求數量,既能避免因資金籌集不足而影響正常投資活動,又可以防止資金籌集過多,造成資金閑置,不必要地增大財務費用。
3.籌措及時原則。根據資金時間價值的原理,等量資金在不同時間點上具有不同的價值。由于融資渠道和籌資方式等因素的不同,使得公司在開始籌資之后,往往需要一定的時間才能獲取所需的資金。創投在籌集資金時必須對資金的使用時間進行合理預期,以便根據資金需求的具體情況,恰當地安排資金的籌集時間,適時獲得所需資金。否則,容易出現或是由于過早籌資形成資金投放前的閑置增加利息支出;或是因資金到賬時間滯后,錯過資金投放的最佳時機,造成經營損失。
4.來源合理原則?;I資渠道是籌集資金的源泉,資本與貨幣市場是籌資的場所,它們共同反映了資金的分布狀況和供求關系,決定著公司籌資的難易程度,對成本與收益將產生不同程度的影響。
5.方式經濟原則。公司在制定融資計劃時,必須認真研究各種籌資方式的特點,比較在不同籌資方式條件下的資金成本,選擇經濟可行的籌資方式。公司還應關注不同的籌資方式對企業資本結構的影響問題,力爭在最大限度地保持企業資本結構合理的前提下,降低企業籌資成本,減少財務風險。
三、創投融資的風險管理
(一)靜態融資風險的控制
創投靜態融資風險管理主要包括公司對籌集渠道、籌集方式的選擇以及保持合理的資本結構以實現企業價值最大化等問題。
1.籌資渠道與渠道選擇。綜合考察國內外創業投資的發展的歷史及現狀,創業投資主要來自于以下幾個渠道:
(1)富有的個人和家庭。如可以通過發行股份或受益憑證的方式將部分儲蓄存款轉化為創業資本。
(2)政府。適度的政府參與是創業投資發展的必要前提,政府在創業投資資金籌措等方面起著不可忽視的作用。政府財政資金還是我國創業資本的主要來源之一。
(3)大企業資金。大公司目前在美國的創業投資者構成中居第二位,是僅次于養老基金的重要資本來源,而且發展很快。國內近年來成立的創業投資公司中,產業資本也是主要的資金來源。如資本金為3.1億元的北京市高新技術產業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就是由清華同方、首鋼總公司等公司注入產業資本成立。
(4)養老基金。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是發達國家最重要的風險資本來源,約占風險資本的1/2左右。國內目前,由于政策法規的限制,社會保障基金還無法進入中國的創業投資領域,從世界各國發展歷史來看,養老基金都是創業資本的一個重要來源。
(5)金融機構。發達國家的金融機構,也提供了一定的風險資本,在目前,中國并不允許銀行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進行創業投資。
(6)外國資本。近年來,以美國太平洋創業投資基金為代表的外國創業投資基金在中國進行了廣泛而深入的接觸和實踐,新加坡、日本等國也組建了旨在投資于中國大陸創業項目的投資基金。只要相關法律和政策的配套能跟上,進入中國的外國創業資本一定也將非??捎^。
2.選擇籌資渠道,控制籌資風險。一個國家(或地區)創業投資發展的階段大體上可以劃分為四個階段:幼稚期、初創期、成長期和成熟期。美國創業投資發展的經歷表明,不同創業資本供給主體在創業投資發展的不同階段所起的作用是不同。據專家估計,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已過了幼稚期,目前正處于初創期,再過10年左右的時間我國創業投資將進入成長期,市場逐步趨向完善和成熟,到2018年左右我國創業資本的規模將得到極大的擴張和發展,并最終形成一個完善和成熟的創業投資市場。
影響創業資本的供給因素劃分為創業資本的潛在供給和有效供給兩個概念。潛在供給是指有可能開發和挖掘的創業資本供給量,有效供給是指實際能夠利用的創業資本供給量。中國目前創業投資發展的突出矛盾是:創業資本潛在供給十分豐富,有效供給明顯不足。為了擴大我國現階段的創業資本籌集的渠道,可以采取如下一些發展策略:
(1)重點培育以上市公司為主導的創業資本供給機制。上市公司參與創業投資,不僅可以拓展創業資本的來源,改變我國目前創業資本供給規模小并由政府為主導的格局,而且能夠通過參與創業投資調整其產業結構,培養新的增長點。在創業投資發展的初創期,上市公司將成為推動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第一主動力。
(2)鼓勵證券公司通過直接或間接的方式參與創業投資。證券公司有著優秀的人才,具有參與創業投資的人才優勢;證券公司作為直接投融資的中介,在長期的投融資過程中,與商業銀行、大型企業集團以及上市公司等已經建立了密切合作的工作關系,具有參與創業投資的投融資優勢;證券公司在長期的證券發行和交易活動中,積累了豐富的證券發行與交易的專業知識與經驗,具有明顯的資本退出優勢。
(3)適當放寬對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投資的法律限制。由于受到《養老基金管理辦法》、《保險法》和《商業銀行法》等法律制度的約束,目前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還不能參與創業投資。在現行的法律制度的約束下,養老基金、保險公司和商業銀行等資金還不能進入創業投資領域。應對現行的法律制度進行合理的修訂,放寬機構投資者的投資限制,允許它們參與創業投資,但為了防范金融風險,必須對它們參與創業投資的最大法定比例作出嚴格的規定。
(4)建立有效的信用保障體系。建立有效的創業投資供給機制,當務之急是加快完善信用體系,強化社會信用秩序。
3.籌資方式與資本成本。創業投資公司在進行企業長期資本的籌集的時候,應對企業的資本結構做出合理的安排,正確、合理地計算各資本要素的資本成本,以此來確定最低的加權平均資本成本,保持合理的債務-資本比例。在經營的過程中,應注意保持合理的資本結構,避免債務風險,降低破產成本和成本,以利于企業市場價值的最大化。
(二)動態融資風險的控制
創業投資公司的動態融資風險是指在經營的過程中,出于對短期資金需求而進行的籌資并進而帶來的財務風險。創業投資項目的流動性是非常差的,在一般的情況中,創業資本要留在項目中長達4~7年,直到目標公司成長起來,達到資本退出的要求,而且創業投資公司投入的資本能夠增值或者保本,并成功退出的概率只有40%,其余60%資本的結局都是血本無歸。這樣就對創業投資公司提出了很高的要求,管理人員需要對企業的現金流量做出一個合理的評估和預測。使創業投資公司保持合理的流動資產余額,避免企業陷入支付危機。資本都是有機會成本,如果在流動資產中沉淀了過多的資金,將使企業喪失很多盈利的機會。創業投資公司應該尋找可以進行快速短期融資的融資渠道,以利于企業能夠在短期資金匱乏的時候進行快速的融資。
創業投資公司在對項目進行注資的時候,往往并不是一次性注入該項目所需要的所有資金的,而是分階段、視情況進行資金的投入。創業投資公司在進行融資的時候,并不需要在最開始的時候一次性融得所需要的資金的全部,只需要根據實際投入的資金總額,安排合理的資金籌集時間表,以合理的方式、在合理的時間籌集到所需要的資金。創業投資項目的特點決定了投資項目有很大的部分是會失敗的,此時,創業投資公司不但無法獲得預期的盈利,而且會出現收不回原有的投資的情況。在這種時候,公司原有的融資計劃受到了干擾。
這些資金構成了創業投資公司的營運資金,創業投資公司應該采取什么樣的營運資金政策以及如何利用短期負債來及時補充風險投資公司的營運資金的研究是非常重要。創業投資公司應該結合公司財務管理的實際,采取合理的營運資金持有政策,制定合理的營運資金籌集政策。風險投資公司可以采用的營運資金籌集政策有配合型籌資政策,激進型籌資政策和穩健型籌資政策。創業投資公司應利用短期負債來及時補充營運資金。短期負債籌資具有籌資速度快,容易取得;籌資富有彈性;籌資成本低;籌資風險高等特征。對創業投資公司而言,可以利用商業信用進行短期負債籌資的機會很小,所以應充分利用短期借款來進行短期負債籌資。
四、結論
創投融資是創業投資公司運營的首要環節,增加資本供給和合理的籌資方式是推動創業投資發展的動力和源泉。在創業投資運作的整個階段中,創業投資家需要不斷地進行資本的籌集,補充投資資金。創投融資應遵循理性合作原則、規模適當原則、籌措及時原則、來源合理原則、方式經濟原則。創投融資風險可以從靜態風險和動態風險來考慮。靜態籌資風險控制主要包括創投選擇適當的籌資渠道,選擇恰當的籌資方式,控制籌資風險,以及保持合理的資本結構以實現企業價值的最大化。動態籌資風險控制主要指創投采取合理的運營資金籌集政策,并充分利用短期借款來及時補充運營資金缺口。
參考文獻
一、創業投資和中小企業投融資平臺高效對接的障礙
(一)市場運行機制不順暢
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是中小企業投融資有效渠道,但是,從我國現有的運行狀況分析,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運行機制還不順暢。一是創業投資與中小企業對接缺乏政策的支持。自2007年我國實施《科技中小企業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管理辦法》后,國家行政機構就再沒有出臺關于創業投資與中小企業對接的行為標準和行政支持;二是創業投資與中小企業供求不均衡。創業投資的資金供給嚴重滯后于中小企業對資金的強烈需求;三是原有的行業規范已經不能滿足現有情況的需求。創業投資和中小企業都缺少行業信息公開制度、行為監督管理制度、自我監督制度等;四是創業投資在與中小企業對接后退出渠道不完善。由于我國上市條件比較嚴格,上市門檻高,中小企業難以順利上市,導致了大量的中小企業通過創業投資融資期限到達后,創業投資不能通過有效的渠道退出。
(二)資金來源范圍小
資金多少決定了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平臺建設的規模,相比國外創業投資的融資來源,我國的融資來源明顯范圍比較小。政府出資促進了符合支持條件的中小企業早期發展。但是我國嚴格限制銀行、證券公司、保險公司和社?;鸬葯C構將資金投向創業投資。資金來源范圍小,嚴重影響創業投資與中小企業資金的供求平衡。政府投資和國有法人投資是創業投資主要的資金來源,由于缺乏高效約束激勵機制,導致投資資金運用效率不高。
(三)創業投資內部運行制度不完善
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時間較短,創業投資的內部運行制度完全參考國外創業投資的內部結構進行設置。內部組織缺乏科學化,我國的創業投資機構在組建時,由于缺乏專業人才,導致創業投資機構部門設置不完善;創業投資投資決策不健全,我國的創業投資機構普遍缺乏投資決策的監督機構;創業投資機構沒有響應的激勵機制,在我國創業投資由于其股份是以初始出資而決定,導致創業投資沒有多余的股權激勵員工。
(四)投資方向不均衡
在我國由于創業投資發展的時間比較短,運行方式不夠成熟,再加上我國的經濟結構目前依舊以第二產業為主導,導致我國的創業投資機構在投資總量上依舊有很大一部分投向傳統的工業企業。隨著創業潮的到來,第三產業的快速發展,創業投資機構在投資方向上就更加顯現的不均衡。
(五)VC、PE投資存在無序性
隨著我國VC、PE對中小企業投資范圍和資金額度的增加,創業投資通過VC、PE對中小企業投資的無序性也凸顯出來。在投資方向方面,VC、PE的無序性表現在偏好周期性短、收益性高的高新技術企業,這樣的投資結構,使VC、PE面臨較大的風險沖擊。在投資額度方面,VC、PE的無序性表現在缺乏對長遠利益的考慮,隨著我國對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的開通和擴容,VC、PE更愿意把大量的資金投入到那些即將上市或者已有條件上市的中小企業之中,從而忽視了對需要資金的初創企業的投資。在投資區域范圍方面,VC、PE的無序性表現在集中投資在某一特定地域范圍,從2015年我國VC、PE投資范圍來看。我國VC、PE在“北上廣”投資占總投資額度的50%以上,地域范圍投資的不均衡導致中西部的大量中小企業無法享受到VC、PE資金支持。
二、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投融資對接平臺的構建
(一)完善法律法規制度
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投融資平臺對中小企業發展起著促進的作用,不完善的創業投資管理法律法規導致目前我國創業投資不僅面臨巨大的市場風險,更是面臨巨大的政策性風險。所以要完善我國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投融資平臺建設。國家立法機關應盡快出臺專門的創業投資法,為創業投資提供法律保障。國務院應根據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現狀制定更適合當前情況的法規或者管理辦法。地方政府應出臺一些鼓勵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發展的地方行政管理辦法。同時,適當放寬保險基金和養老基金等機構投資者介入創業投資的限制,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二)實行優惠的創業投資稅收政策,激發民間出資人的投資熱情
在我國創業投資成本主要表現在創業投資費用和稅收兩個方面。對創業投資者實施稅收優惠政策,減免相關投資費用,以提高創業投資的積極性。取消或者降低不必要的費用,比如將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二選其一,降低水利建設基金和文化事業建設費水平,提高免征費用限額標準等。調整創業投資的應納所得稅額,將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術企業投資滿兩年調整為12個月;降低對持有滿兩年創業投資股權稅收等。同時,幫助中小企業建立管理成本約束機制,降低管理運營費用和顧問成本。
(三)完善擔保監管制度,推進政府性擔保機構設立
擔保機構是中小企業與投資機構的橋梁,必須要完善擔保監管制度,推進政府性擔保機構設立。在完善擔保管理機制方面,一要通過立法的手段保護擔保方、被擔保方和第三方的權益不受侵害;二要完善監督管理機構,保障投資擔保公司不會爆發內部風險。在推進政府性擔保機構方面,我國應建立多層次的政府擔保公司,以滿足不同層次的需求。
(四)提供高效的投資服務政策環境,解決信息不對稱問題
信息的暢通是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投融資平臺和中小企業合作的基礎,現今,信息不對稱依然困擾投融資平臺和中小企業。要解決信息的不對稱必須要提高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的投資服務政策環境。完善政策,建立公平的政策環境;完善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的服務組織,比如律師事務所、投資咨詢公司等;建立完備的中小企業備選庫,為投融資平臺提供資源,為中小企業提供平臺等。
(五)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機制
完善中小企業信用評級制度,對創業投資支持中小企業有推進作用。推進中小企業信用機制,首先要從中小企業下手,培育中小企業信用意識,遵循在市場交易中誠實守信、公平競爭的原則;其次要完善中小企業內控制度和職工監管制度,內控制度有利于中小企業防止出現企業內部風險,職工監管制度有利于提高中小企業內部員工工作的積極性;最后要加強中小企業財務管理制度和財務披露辦法,完善財務管理制度。完善財務披露辦法,可以幫助創業投資了解中小企業發展狀況。
(六)積極推進組織制度創新,建立有效的內部激勵約束機制
在我國創業投資的形式基本是有限責任公司的模式設立的,單一的組織制度容易阻礙行業的發展,所以我們應當借鑒國外的創司。首先,創司可以建立項目終身責任制度。所有項目人員對自己負責的項目或項目環節承擔連帶責任;其次,提高決策的精度,嚴格控制風險。創業投資本身就具有高風險性,這種風險可以分為系統性風險和非系統性風險,創投企業應該把握非系統性風險,加大風險控制,減少或者消除一些人為的風險。再次,若投資失敗,也可根據損失大小,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最后,當公司出現虧損時,可首先從管理合伙人的收入中扣減;不足以彌補時,用管理合伙人的其他財產予以彌補。
參考文獻:
中圖分類號:F23 文獻標識碼:A
收錄日期:2015年12月16日
創業投資亦被稱為風險投資,其含義為:面向未上市的項目、企業進行投資,目的在于獲取未來企業增值收益。創業投資企業一般具備以下特征:(1)具有一定的投資額限制,一般性企業的對外投資一般要控制在企業凈資產的50%以內,而創業投資企業則可以將100%的凈資產進行對外投資;(2)在投資比例上,創業投資企業一般不做第一大股東,對外投資的比例只占被投資企業資產的5%~30%;(3)在投資經營方面,創業投資企業實際上并不參與被投資企業的經營管理。與此同時,不容忽視相關性會計問題。
一、創業投資企業相關會計問題
1、創業投資企業長期的投資計價問題。目前,我國創業投資企業所執行的投資計價標準,存在兩種模式,即:成本法和權益法。同時,不同受教育水平的會計師所尊崇、執行的投資模式不同,往往產生巨大的分歧,而且創業投資企業與被投資企業之間也存在投資計價差異,雙方的意見一旦出現裂痕,便會直接影響雙方的實際收益,也影響到雙方良好的合作關系。
2、創業投資企業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問題。目前,我國的大多數創業投資企業并沒有設置必要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制度,缺乏操作指南。同時,相應的會計人員對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制度欠缺認知,往往對規范的投資產生一定的負面影響,導致部分資產流失,降低企業的實際收益。
3、創業投資企業缺乏投資認證、審核。無論是創業投資企業還是被投資企業,均缺乏規范的、科學的投資額認證、審核機制,尤其對股權分置未進行全面的流通,往往落后于國際水平,難以與國際先進水準接軌,在進行國際性貿易時,容易造成資金流損失,甚至造成貿易矛盾,影響交易雙方的互助共贏關系。
4、創業投資企業的利潤表制定存在問題。利潤表是創業投資企業獲取增值收益的具體表現形式,但是目前我國的創業投資企業在利潤表的制作上,存在諸多問題,如:數據不規范、數據殘缺、語言難以理解等,而且難以與企業外部信息進行有機的整合,導致創業投資信息鏈斷裂,容易引發一系列的信息性問題。
二、解決會計問題的有效措施
1、構建并完善創業投資企業長期、穩定的投資計價標準。創業投資企業需要進行市場調查,對被投資企業進行綜合評審(考核被投資企業的社會信譽度、綜合實際、創新能力、市場、經營、銷售等各個環節),并且在符合國家相關規定的基礎上,積極地參考國外先進的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計價標準,制定符合我國實際、滿足社會發展需求,且促進投資雙方最大收益獲取,實現“雙贏”的創業投資企業的投資計價標準。同時,有效地將成本法以及權益法的積極部分進行整合,權衡兩種計價模式的優勢,做到優勢互補,全面推動完善的創業投資企業的計價標準建設,為保障創業投資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打好堅實的基礎。除此之外,積極發揮社會各界的積極效用,如利用高校的人才資源,打造出一批實力強勁、綜合素質高的創業人才團隊,為構建并完善創業投資企業長期、穩定的投資計價標準做好人才儲備。
2、規范資產減值準備計提方式,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創業投資企業要想健康、可持續的發展,必須重視規范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方式,將一切安全隱患控制在可控制范圍內,在必要的情況下,可以通過適當的縮減投資份額,加強投資雙方的經營理念等交流溝通,及時地調整企業的資產評估,做出科學合理的規劃,并且綜合考慮國際市場,積極的融合國際先進的資產減值準備的計提方式,根據自身企業的發展特色,在保障投資雙方利益的基礎上,全面提升創業投資企業的核心競爭力或者提升創業投資企業的社會信譽度,從而有效地促進創業投資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3、加強創業投資的認證、審核。創業投資,關系到投資雙方乃至整個產業鏈的經濟動脈,需要投資雙方的共同認證、審核,不能一味的單方認證、審核,畢竟所牽涉到的投資雙方的利益是不均等的,需要雙方共同協商,制定詳細且科學的創業投資認證、審核體制,在雙方均通過之后,再進行一系列的系統檢測,達標后,即滿足投資雙方的利益需求時,全面的推行科學化的管理機制,進一步強化認證、審核質量,從而保障創業投資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4、科學的制定利潤表。全國統一規范利潤表的制定與管理,形成良好的利潤表制定規范,并且加強相關工作人員的綜合素質,保障各項數據的真實完整,并且統一的采取易懂、便于操作的利潤表制定語言,降低困難,從而有效提升創業投資的風險,保證創業投資企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
主要參考文獻:
1.2創業投資的企業制度障礙我國創業投資發展存在著許多障礙,其中最突出的是企業制度障礙。這個問題集中體現在我國的創業投資大多數以投資公司的形式存在,這種模式的存在固然有其歷史性,同時也存在許多弊端:一是無法與企業團隊的利益和股東的利益捆在一起;二是不能形成一個專業的、穩定的、有效的職業投資隊伍,因此運營成本很高。
1.3創業投資的退出障礙風險投資退出指的是在風險企業發展到一定程度時,投資者認為風險資本從風險企業中退出的時機已經成熟,因此通過一定的方式(公開上市、出售或回購、清算)借助資本市場這一媒介撤出風險資金,從而實現資本增值或者減少損失,并準備進入下一個項目。若風險投資能夠成功退出,便可以實現高收益,因此風險投資成功的關鍵是要具備可行的退出機制。這一機制在一國的風險投資體系中既扮演著動力機制的角色又充當著安全保障機制。當前,我國創業板雖已建立,但由于門檻過高,仍然有許多風險投資企業無法順利上市。不暢通的風險投資退出渠道已經嚴重阻礙了我國風險投資的發展。上述幾個方面是當前制約我國風險投資發展的關鍵性問題,只有將這些問題逐一解決,我國的風險投資才能慢慢步入正軌,獲得長足進步。
2我國發展創業投資的對策
2.1拓寬資金來源渠道
(1)政府資金。政府是創業投資發展的重要支持者,因此財政資金可以對創業投資形成重要的資金支持,尤其是在創業投資的初期階段,對資金的需求量大而自身實力比較微弱的情況下,政府資金可謂創業投資的救命稻草。(2)金融機構的資金。目前,金融業的日益強大和成熟可以為創業投資的發展提供重要的資金支持。股票、債券是創業投資公司應用較多的兩種方式,通過這種途徑可以獲得銀行和保險公司以及其他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并且,由于國家目前比較重視創業投資的發展,在政策方面有一定的支持和傾斜,因此獲得金融機構的資金支持還是相對容易和安全的。(3)企業的資金。企業是國民經濟發展中的一份子,并且有些大企業資金實力雄厚,一旦成為創業投資的投資主體,可以為創業投資的發展源源不斷地注入資金。(4)富有家庭和個人的資金。在國外,富有家庭和個人是最早的創業投資者之一,其投資曾一度在風險資金來源中占據首要位置。借鑒國外創業投資發展的經驗,我們可以看到私人資本注入創業投資主要采取以下方式:一是創辦私人創業投資公司,這主要適用于擁有大量資金的私人投資者;二是借助股票或債券等媒介進行創業投資,這適用于普通私人投資者;三是以合伙人的身份將資金入股風險企業。(5)利用創業基金。創業基金是投資基金的一種,是眾多不確定的投資者將不同的出資額匯集起來,交由專業投資機構投資于有發展前途的高科技企業,所得的收益由投資者按投資比例分享的投資工具。創業基金的資金來源眾多,包括退休金、保險公司、財團法人、政府資金、大眾游資、國外資金等眾多來源。目前創業基金在美國創業投資業中應用最為廣泛,深受廣大創業投資者的青睞。一方面,創業基金實行多元化經營和專業管理,可以分散風險并降低風險;另一方面,創業投資基金具有較高的投資回報率。(6)利用國外資金。利用外資的優勢是不僅僅使我們獲得了豐富的資金來源,而且還可以接觸到國外先進、豐富的管理經驗,學習并培養我們自己的專業人才。在全球化的今天,資本全球化的趨勢已經相當明顯,由于資本逐利性的存在,資本總是趨向那些投資環境好的國家、那些效益高的行業,創業投資資金亦是如此。因此,要想利用外資來促進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就要積極創造條件大力引進國外風險資本。在這方面尤其以以色列最為典型,也最為成功。
2.2加強創業投資經營管理
2.2.1科學選擇創業投資項目創業投資的第一步是籌集風險資金,第二步便是篩選創業投資項目。一般來說,向創業投資家提出申請、爭取投資機會的人有很多,但是好的項目不見得有多少,這就需要進行科學的篩選和評價,并進行風險分析。第一,確定合理投資規模。選擇創業投資規模實際上是一個選擇規模經濟和較低風險的過程,而選擇規模經濟和進行風險控制似乎是一個矛盾的過程,二者不可兼得:規模大了,可以獲得規模經濟,但是風險控制較為困難;而規模小了,風險控制較為容易,但是很難實現規模經濟。現實中,風險資本家們往往根據自身能力和實際情況對上述情況進行平衡選擇,從而確定合理的投資規模。第二,確定項目選擇標準。選擇標準對創業投資項目的篩選十分重要,由于創業投資資金往往流向高新技術領域,因此技術成為選擇標準之一。此外,技術轉化為生產成果以后,要有需求有市場才能最終轉化為利潤,因此市場是選擇項目的另外一個重要標準。第三,確定項目最佳區位。項目區位的選擇隨著通訊技術的不斷發展和發達變得逐漸淡化,但是這不等于說創業投資項目的選擇不需要考慮區位因素。為方便項目的實施以及投資運營后的管理,在選擇創業投資項目時往往要考慮人才、基礎設施建設狀況以及項目所在地與創業投資公司的遠近等條件。第四,選擇項目不同階段。一個項目的完整發展包括4個階段。最初選擇項目時,創業投資者通常要了解所要投資的項目是處于哪一階段。例如,種子資金指的是投資于種子期的風險資本。這類資金的投資目的是要使創意構想商品化,通常來說資金規模不大,但風險很高。目前這類資金大部分由天使投資人提供。第五,考察創業者的素質。創業者及其團隊的素質對創業投資項目的成敗影響重大,因此風險資本家選擇創業投資者時必須謹慎,要綜合考察他們的能力素質,如敏銳的判斷能力、準確的預見能力、豐富的想象力和務實精神,等等。還要以發展性的眼光考慮創業投資者及其團隊是否有利于創業投資項目的長期發展,是否能夠將創新意識迅速轉化為現實成果。第六,分析公司管理能力。公司管理是企業經營成敗的關鍵,對創業投資項目的運營有著直接的影響。但是由于傳統因素以及各種條件的限制,我國的創業者在創業時往往身兼多職,不僅要負責公司的經營管理,還要對產品的研發等其他事務傾注大量的精力。隨著企業的發展,這種權力集中的管理方式將會給企業帶來重大威脅,不利于企業長遠穩定的發展。因此,引入具備專業綜合知識的各類管理人才,形成職能分工、各司其職的公司管理體系十分必要。第七,選擇投資重點。創業投資一般以高新技術產業投資為重點,從總量上看,高新技術所涉及的產業領域一般包括信息技術產業和生物技術產業兩類。值得注意的是,創業投資人通常會傾向于選擇自己平時接觸較多和所熟知的行業領域,以便于降低風險,方便經營管理。
2.2.2認真篩選創業投資家創業投資家在創業投資運行中擔任重要角色。首先他是一位融資高手。如何針對風險企業的資金需求順利地融資,是創業投資家面對的首要問題。其次,他是一位戰略決策家。既要運用各種評估技術進行項目分析論證,使決策建立在科學的基礎之上,又要保持果斷性,富于前瞻性,否則可能錯失一次次良好機遇。最后,他是一位管理和協調專家。創業投資家要關注企業的管理運作,通常作為董事會成員提出一些經營建議。好的項目和設計只是成功的一半,成功的另一半要靠優良的組織管理來完成,這其中創業投資家的協調能力十分重要。一名成功的創業投資家,不僅要具備綜合性的專業知識和相關管理經驗,還要有追逐利潤的欲望和承受失敗的能力。
2.3創業投資的監控與激勵
在創業投資中,資金供應方、創業投資方和風險企業有著各自不同的目標和平衡點,因此三者之間也存在著道德風險,需要進行監管控制,約束各自的行為,以防止在追逐利潤的過程中,各方為謀取私利而損害他人的利益。在西方國家,治理結構安排主要依賴于兩種機制:一種是監控機制,另一種是激勵機制。
2.3.1投資方對創業投資家的制約由于投資方和創業投資家之間存在著人風險,因此投資方為保障自己的利益必須對創業投資家的行為進行一定的制約。不僅要對創業投資家進行嚴格篩選,對其各方面的能力進行考核,還可以以法律的形式通過合同來約束創業投資家的行為。合同中可以將創業投資家的收益與其經營管理的業績掛鉤,若是效益好、業績佳,創業投資家不僅可以獲得高額的回報,而且良好的聲譽可以為其再融資創造良好的條件;相反,若是效益不好、業績較差,則創業投資家損失的就不僅僅是收入回報了。
2.3.2創業投資家對風險企業的監控創業投資家和風險企業管理者獲得的有關企業的信息會有所不同,而且即使有些信息是一樣的,他們也會有不同的意見和決策,如何時放棄投資、何時變現投資等。此時,要克服創業投資家和風險企業家之間的信息不對稱和人風險(在這里,創業投資家是所有者,企業家是人),就需要制定有效的監控機制。創業投資過程中的管理監控是創業投資家對風險企業的管理參與、咨詢和監控,是減少投資風險、確保預期的投資收益率的重要手段,也是創業投資區別于其他融資投資方式的重要標志。創業投資家參與風險企業經營管理主要的工作有:組建董事會,策劃追加投資,監控財務業績,制定企業發展策略和營銷計劃,挑選和更換管理層。
2.4完善創業投資發展環境
2.4.1市場環境和法律環境的進一步完善必不可少相關市場方面和法律制度的不完善,阻礙了創業投資的進一步發展。因此要建立并完善鼓勵風險投資發展的法律體系,從法律政策方面對企業產權、知識產權給予切實保護,在維護公平競爭的同時鼓勵支持有限合伙制的發展。此外,還要創造良好的市場環境,在吸引投資的同時方便既有資金的流動。為達到上述目標,需要政府創造一個有利于風險投資的市場環境與法律環境。風險投資存在高風險,具有較大的外部性和不確定性。雖然風險投資平均只有30%左右的成功率,但是一旦獲得成功,其投資回報率是極高的。同時,需要注意的是,在風險投資獲得成功后,其他廠商為了追逐利潤而紛紛仿冒的行為會導致風險投資的利益受損。但是在投資失敗后,卻是由創業投資者自身承擔全部的損失。不確定性的存在使創業投資的風險性大大增強,要解決這一問題,應該由政府出面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具體而言,應做到以下幾個方面:通過給予稅收方面的優惠對專利產品實施保護;采取措施激勵風險投資企業的管理人員,并要保證其合法性,從而實現風險投資家與風險企業共擔風險,共享利潤;增強風險投資企業的信譽,引導民間資金投入,調動社會資金的積極性;鼓勵風險投資中介組織的發展,降低信息不對稱導致的信息成本增加;引導建立現代企業制度,以適應風險投資者高風險共擔、高利潤共享的市場機制;建立相應的制度體系,實現技術共享、信息共用、利益分享,從而調動創新者、創業者和投資者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建立完善風險資本的退出機制,這是因為風險投資可以通過上市和出售實現退資,從而獲得高利潤的分享。
2.4.2進一步完善創業投資稅收政策從其他國家創業投資發展的實踐來看,在稅收政策方面要對普通投資行為和創業投資進行區別對待,否則稅收會侵蝕過多的風險酬金,創業投資的正常發展會受到抑制。因此,創業投資需要稅收的特別“扶持”,即利用稅收政策來激勵創業投資發展。首先,對企業所得給予優惠。這就關系到企業所得稅問題,企業所得稅是對企業依法所得征收的稅種,與企業最終的經營效益和成果密切相關。在企業所得方面給予優惠可以使企業獲得更多的稅后所得,取得更好的經濟效益。其次,增值稅方面。我們可以根據創業投資發展的特點,對其相關企業使用國際上較為先進的征稅方法,使用消費型所得稅。最后,個人所得稅。個人所得稅關系到創業投資主體的切身利益。我們可以通過對其調整來調節參與者的利益所得,從而調動其參與的積極性,給企業發展增添活力。
2.5建立公正的中介機構和完善的支持體系
風險投資涉及許多綜合性的專業知識,因此需要眾多中介機構的參與,具體包括技術成果交易所、會計師事務所和風險投資公司等。它們是創業投資的重要參與者,它們的行為是否公正、是否正當,對風險投資業的發展會產生重要的影響。相應的制度或支持體系可以為風險投資運作提供重要保障,政府作為供應的主體所提供的支持主要包括:資金投入的主體、市場發展狀況、高新技術企業狀況以及中介服務機構的狀況等等。這種支持體系的健全完善將為創業投資的順利發展提供重要保障。
2.6建立高效率的創業投資企業制度
目前,發達國家的創業投資組織形態有10多種,按照法律制度與結構特征來劃分,大體上可以分為公司制、合伙制與信托制3種基本類型。
2.6.1公司制創業投資公司制創業投資的顯著特征是:其法律基礎是《公司法》,按《公司法》的要求設立與運作,規范、調節和制約各方關系的法律制度是《公司法》與公司章程。公司制創業投資是股東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公司承擔有限責任,公司以其全部資產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公司制創業投資在控制運營成本與成本以及建立激勵機制方面都存在明顯的缺陷:一是具有較高的運營成本;二是對人的風險控制比較困難;三是缺乏激勵機制。
2.6.2有限合伙制創業投資有限合伙制是指在有一個以上的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的基礎上,允許更多的投資人承擔有限責任的經營組織形式。創業投資者一般投入占比較高,但在出資范圍內承擔有限責任;而創業者作為普通合伙人,則直接負責合伙組織的運作與經營,并對合伙組織承擔無限連帶責任,他們通常出資很少,但可以享受一定的投資收益。有限合伙制具有以下特點:一是合理地降低創業投資的運營費用;二是合理地控制人風險;三是合理地發揮激勵機制。
2.6.3信托制創業投資西方國家創業投資的理論與實踐表明,一國法律制度尤其是稅務制度的安排,對信托創業投資基金的運營成本、人風險與激勵機制3個方面都會產生較大的影響,進而影響到創業投資基金的運作效率??偟膩砜矗磐袆摌I投資基金的運行效率不如有限合伙制,但要優于公司制。在控制風險方面,信托創業投資基金主要是通過以下幾種方式來盡可能地控制、降低人風險:一是信托財產的獨立性;二是商業銀行等金融機構作為保管人為基金開設獨立賬戶,對基金的信托財產進行保管;三是在信托創業投資基金當中,投資者享有信托法上的受益權。在運營成本控制方面,如有限合伙制一樣,信托創業投資基金通常也都采用類似承包的方式支付給經營者和保管者一筆固定的年度管理費用,以此來控制基金的日常開銷。與有限合伙制不同的是,信托基金制的運營成本在很大程度上取決于一國的稅務政策。在激勵機制方面,在信托制下基金管理公司根據信托合同的委托具體負責資金的管理和運營,而投資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無法參與該過程。這一做法雖然帶來了人風險,卻在一定程度上保證了管理人可以獨立地作出決策,對公司進行高效率的管理,有利于調動創業投資家的積極性。
與國外資本進行合作,共同展開創業投資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然的。首先,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國內資金并不充裕,投入到創業企業中的資金就更加少,所以,在創業投資中引進國外資金是十分必要的。其次,我國的創業投資公司和基金的管理經驗不足,在一些十分專業的創業投資項目上顯得無法駕馭,因此,有時會喪失一些絕佳的投資良機。第三,引入國外資本的同時也能將國外創業投資的管理經驗引進國內,為今后我國創業投資提供學習和借鑒的機會。創業投資的外資模式不僅僅體現在創業企業吸引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資,而且還有中外創業投資機構之間的合作,共同投資國內的創業行業。
二、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有利條件
(一)拓寬創業資本的來源。現階段我國創業行業處于高速發展時期,對于資金的需求巨大,由于很多資本不熟悉創業投資而不敢貿然介入,所以創業投資的資金缺口很大,許多好的創業項目因為無法獲得創業投資而夭折。國際創業投資市場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積累了大量的創業投資資本——主要包括個人資本以及養老金、大公司或金融集團資本和共同基金等,它們在全世界游走尋找著有最好回報的創業項目。我國有著世界上最大的消費市場,很多新興行業孕育著巨大的商機,一個成功的創業企業能給創業投資帶來豐厚的回報。我們不應該只是被動等待國際創業資本的進入,而是應該積極地將國際資金引入急需創業資金的創業行業,拓寬創業資本的來源。
(二)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創業投資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有50多年的歷史,各方面的發展應該比較成熟。而在我國創業投資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尚處于起步階段,所以,發達國家有很多的管理投資經驗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創業投資有五大環節:第一,資本募集與組織架構的建立;第二,項目篩選與盡職調查;第三,投資安排與價值評估;第四,項目監控與增值服務;第五,投資退出與收益分配。在這五大環節中有很多具體的管理知識與技巧,是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發展幾十年的經驗總結。在引進和學習管理經驗的同時,我們還應該注意學習與國外創業投資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是降低創業投資風險、保障投資方和被投資方利益的有效制度環境。
(三)通過海外市場完成創業投資的退出。我國創業投資市場當今面臨著一個棘手的問題就是創業投資沒有一個完善的退出機制,即在創業企業發展到成熟期時,創業投資沒有方便的退出變現渠道。“投資投到最后變成董事長”——這是創業投資行業中最無奈的一句笑話,也充分體現了我國現階段創業投資退出機制的問題所在。中外合作創業投資的好處是:在國內退出機制還沒有完善之前,通過國外合作方借道海外市場完成退出。國外創業投資機構通常具有較好的全球證券市場營銷網絡,他們能夠幫助國內創業企業改善公司的財務報告、管理制度,達到海外上市的要求,從而實現創業投資的退出。國外證券市場大多都設立了二板市場,但是,國際投資者對于我國的創業企業不了解,所以不敢輕易投資。此時,外國合作者就可以憑借其在海外的影響力,向海外投資者宣傳我國的創業企業,以實現創業企業在海外的成功上市,進而完成創業投資的退出。
(四)政府推動。中外合作創業投資也是政府積極推動和利用FDI的一種方式,因此,我國政府應積極制定各項政策以吸引國外創業投資基金來我國進行創業投資。2001年8月28日,國家外經貿部、科技部、工商管理總局就聯合了《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暫行規定》,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我國設立創業投資公司,開展創業投資業務。2003年2月18日,國家外經貿部、科技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等在《暫行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頒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使外資進入國內創業投資的門檻進一步降低,同時在設立創業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上增加了非法人制組織形式,為外資創業投資提供了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另外,依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創業投資機構也可以在初期以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展開投資合作。這些有關有利于外資創業投資機構政策的出臺,推動了外資創業投資進入我國市場的步伐。國家商務部于2004年2月18日了經修訂的《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規定》明確表示創業投資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創業投資活動不受公司注冊地點的限制。
三、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主要形式
(一)創業企業直接引入國外創業投資。創業企業直接引入國外創業投資,是指創業企業自身可以通過中介機構的介紹或直接與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聯系引進國外創業投資資本。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一般來說都是創業企業發展到成長期,需要進一步的拓展,由于缺乏資金,所以引入創業投資;2.創業企業所在行業大多都是極具潛力的朝陽產業,這些產業在國外已經獲得了巨大的成長,并且培育出多個快速成長的優秀企業;3.創業企業的創始者擁有較強的人格魅力,具有遠見卓識和企業家的戰斗精神,能夠用自己的企業業績和個人的分析能力說服國外創業投資者;4.這種合作形式由于創業企業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大大降低了創業投資基金的風險,所以比較成功。
(二)中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中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是指國內創業投資機構與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合作的方式比較靈活、松散,主要目的是為了分散投資風險而結成戰略性投資伙伴,各自主要依據對項目風險的把握程度來決定投資量的大?。?.雙方合作的程度比較低,只是在項目公司董事會層面進行交流和溝通,并沒有共同組織一個投資管理團隊來進行深入的合作;3.這種合作比較簡便,相對容易達成合作意向并開展合作;4.由于海外創業投資的股權退出基本上來自海外資本市場,同時國內創業投資機構大部分都有國有股份,這種合作辦法往往會帶來退出操作上的不便利。
(三)合資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合資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中外雙方共同出資在國內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并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來共同管理這個合資的創業投資基金。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雙方等額出資成立一家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再等額出資在境內發起設立一只創業投資基金,由這家管理公司來負責投資管理,具體管理人員由雙方委派;2.項目投資決策由雙方共同來完成,每個項目投資都必須征得雙方同時認可;具體以哪一方的名義實際對外出資,根據項目公司的具體需要而定,但各自的對外投資總額以各自在基金中的承諾出資額為上限;3.創業投資管理公司按投資比例收取項目管理費,項目增值退出時還可收取額外收益分成;4.這種合作辦法有利于雙方優勢互補、項目公司的國際化或本土化。
(四)中方將資金委托給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管理。中方將資金委托給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管理,是指國內某一創業投資機構(通常是國有創業投資機構)通過專業選擇,選定一個國外優秀的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并與之簽訂協議,將資金全部委托其進行管理。不過這種形式通常會要求委托方只能將資金投入到國內的創業投資市場。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中資創業投資機構一般為政府獨資,由政府出面進行談判,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和風險由政府來承擔;2.這種合作模式是在政府背景的創業投資機構出現投資效率低下、管理水平不高、激勵機制落后的情況下產生的,目的是提高創業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發揮創業投資資金的最大效能;3.投資決策和管理全部由合作的外資創業投資管理團隊負責,中方只是通過外資管理團隊的配套投資資金進行約束;4.中方在合作中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不利于中方在實踐中進行學習和借鑒。
四、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國外借鑒
以色列創業資本不同于其他國家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創業資本大部分來自以美國為主的境外。以PWC公司的調查數據為例,在2000年第4季度注冊的創業投資單位中62%注冊地是以色列;到2001年第1季度注冊地為以色列的比例則下降為56%,境外注冊地主要為美國;到2001年第2季度注冊地為以色列的比例進一步下降為51%。由此可以看出,以色列創業投資資金主要來自國外。目前,在以色列的國外創業投資資金來源中,大約有56%來自美國,33%來自歐洲,11%來自亞洲。
英國政府對國外投資者在英國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實行特別的稅收優惠,國外資本紛紛投資于英國的創業投資基金,并且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外國資本在1994、1995、1996年分別占英國創業投資基金資產總額的41%、45%和43%,到1998年這個比例增加到73%。美國有著全世界監管最嚴厲的證券市場,因此,其創業投資的退出機制也是十分健全。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在信息產業的領頭羊地位也吸引了大量的國外資本投資于美國信息產業的創業企業。
新加坡政府與美國和歐洲很多成功的創業投資機構建立了緊密的關系,并且通過一系列的優惠條件吸引他們在新加坡設立分支機構。為了更進一步地放開創業投資的資金來源渠道,新加坡政府還幫助本地創業投資機構與國際著名的創業投資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推動他們共同在新加坡進行創業投資。1999年,以新加坡為基地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全球創業投資13.5億新元,其中有將近30%的創業資金投向了新加坡本地。
五、推動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政策建議
(一)減少政府行政干預。建國以來,我國借鑒了前蘇聯的發展模式,采用計劃經濟發展模式。改革開放后,國家認識到單一計劃作為資源配置方式不能有效地配置資源,不利于經濟的發展,開始采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模式。然而,由于計劃經濟的觀念在我國的行政體系中沉淀已久,一些政府官員總是帶有計劃經濟的思想。在一些市場可以很好發揮作用的領域,有些政府官員出于政績等各種目的需要,往往會運用行政權力對現實經濟進行干預。根據國外的經驗,政府在創業投資領域只要為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企業提供完善的環境條件即可。然而,個別地方政府官員總要行政干預創業投資機構,影響了創業投資績效。鑒于此,一些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望而卻步。為了促進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發展,我國政府應當減少對創業投資領域的行政干預,為創業投資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
(二)健全創業投資法律法規體系。一些專家認為,法律法規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導致了創業投資在具體操作上無章可循,更難與國際接軌。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習慣于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環境中運行,當他們在我國從事創業投資時,發現我國的創業投資法律、法規很不健全,不能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因此,當他們進入中國市場時總是心存顧慮,或是駐足不前,不愿冒然進入中國市場。從這些問題我們可以看出,建立健全創業投資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僅有利于我國創業投資市場的規范發展,而且還能吸引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進入我國,通過外資模式促進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
(三)加強創業投資信用體系建設。一個完善的信用體系是經濟體系良性運行的劑,可以為交易雙方提供足夠的信息,以減少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從而保障交易能夠順利進行。創業投資領域如果沒有完善的信用體系,創業投資機構所面臨的風險就會大大增加。在不確定性面前,創業投資機構可能會理性地選擇不投資。這樣,來自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資金對于中國的情況更加缺乏了解。如果我們有一個完備的信用體系,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就會減少很多信息的不對稱,由此才能促進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有力發展。
(四)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創業投資的目的在于創業投資機構能夠將創業資本從創業企業中成功地退出,以達到其投資收益回收的目的。創業投資的成功退出,對創業投資行業的持續發展是必需的,唯有這樣,才能形成一浪高過一浪的創業投資浪潮,實現資本增值。2004年“中小板”推出,為一些創業企業的退出提供了一條途徑。然而,由于種種資格審批依據很嚴格,數量也嚴格控制,目前“中小板”仍然不能滿足創業企業退出的需求。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在中國的創業投資也面臨著在中國當地市場退出難的問題。雖然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資金擁有豐富的創業投資退出經驗,可以讓中國的創業企業在海外上市,達到退出的目的,然而,這還是增加了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退出的交易成本,影響其在中國的創業投資收益。所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可以推進我國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發展,達到全面促進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功效。
參考文獻:
[1]王松奇,王元.中國創業投資發展報告(2005)[M].北京:經濟管理出版社,2005.
[2]中國風險投資研究院.中國風險投資年鑒(2005)[J].北京:民主與建設出版社,2005.
[3]劉健均.創業投資原理與方略[M].北京:中國經濟出版社,2003.
[4]高正平.政府在風險投資中作用的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3.
[5]王立國.創業投資發展研究[M].大連:東北財經大學出版社,2004.
[6]尹茂生.中外創業投資機構合作有關問題探討[J].中國科技論壇,2003,(5).
[中圖分類號] F830.59 [文獻標識碼] A [文章編號] 1006-5024(2008)01-0026-03
[作者簡介] 甘天文,暨南大學產業經濟學2006級博士生,研究方向為創業投資與產業經濟;蔡曉珊,暨南大學產業經濟學2006級碩士生,研究方向為產業組織理論;陳 和,暨南大學產業經濟學2006級博士生,研究方向為產業經濟與企業理論。(廣東 廣州 510632)
一、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內涵
創業投資外資模式主要是指國內創業投資與國外資本合作,共同組建創業投資機構或共同投資于國內的創業企業,或者政府引入國外創業資本直接投資于我國創業企業的合作模式。
與國外資本進行合作,共同展開創業投資不僅是必要的,而且是必然的。首先,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國內資金并不充裕,投入到創業企業中的資金就更加少,所以,在創業投資中引進國外資金是十分必要的。其次,我國的創業投資公司和基金的管理經驗不足,在一些十分專業的創業投資項目上顯得無法駕馭,因此,有時會喪失一些絕佳的投資良機。第三,引入國外資本的同時也能將國外創業投資的管理經驗引進國內,為今后我國創業投資提供學習和借鑒的機會。創業投資的外資模式不僅僅體現在創業企業吸引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的投資,而且還有中外創業投資機構之間的合作,共同投資國內的創業行業。
二、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有利條件
(一)拓寬創業資本的來源?,F階段我國創業行業處于高速發展時期,對于資金的需求巨大,由于很多資本不熟悉創業投資而不敢貿然介入,所以創業投資的資金缺口很大,許多好的創業項目因為無法獲得創業投資而夭折。國際創業投資市場經過幾十年的發展積累了大量的創業投資資本――主要包括個人資本以及養老金、大公司或金融集團資本和共同基金等,它們在全世界游走尋找著有最好回報的創業項目。我國有著世界上最大的消費市場,很多新興行業孕育著巨大的商機,一個成功的創業企業能給創業投資帶來豐厚的回報。我們不應該只是被動等待國際創業資本的進入,而是應該積極地將國際資金引入急需創業資金的創業行業,拓寬創業資本的來源。
(二)借鑒國外先進經驗。創業投資在西方發達國家已經有50多年的歷史,各方面的發展應該比較成熟。而在我國創業投資還是一個新生事物,尚處于起步階段,所以,發達國家有很多的管理投資經驗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創業投資有五大環節:第一,資本募集與組織架構的建立;第二,項目篩選與盡職調查;第三,投資安排與價值評估;第四,項目監控與增值服務;第五,投資退出與收益分配。在這五大環節中有很多具體的管理知識與技巧,是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發展幾十年的經驗總結。在引進和學習管理經驗的同時,我們還應該注意學習與國外創業投資相配套的法律法規,這些法律法規是降低創業投資風險、保障投資方和被投資方利益的有效制度環境。
(三)通過海外市場完成創業投資的退出。我國創業投資市場當今面臨著一個棘手的問題就是創業投資沒有一個完善的退出機制,即在創業企業發展到成熟期時,創業投資沒有方便的退出變現渠道。“投資投到最后變成董事長”――這是創業投資行業中最無奈的一句笑話,也充分體現了我國現階段創業投資退出機制的問題所在。中外合作創業投資的好處是:在國內退出機制還沒有完善之前,通過國外合作方借道海外市場完成退出。國外創業投資機構通常具有較好的全球證券市場營銷網絡,他們能夠幫助國內創業企業改善公司的財務報告、管理制度,達到海外上市的要求,從而實現創業投資的退出。國外證券市場大多都設立了二板市場,但是,國際投資者對于我國的創業企業不了解,所以不敢輕易投資。此時,外國合作者就可以憑借其在海外的影響力,向海外投資者宣傳我國的創業企業,以實現創業企業在海外的成功上市,進而完成創業投資的退出。
(四)政府推動。中外合作創業投資也是政府積極推動和利用FDI的一種方式,因此,我國政府應積極制定各項政策以吸引國外創業投資基金來我國進行創業投資。2001年8月28日,國家外經貿部、科技部、工商管理總局就聯合了《關于設立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的暫行規定》,鼓勵外國公司、企業和其他經濟組織在我國設立創業投資公司,開展創業投資業務。2003年2月18日,國家外經貿部、科技部、國家工商管理總局等在《暫行規定》的基礎上進一步頒布了《外商投資創業投資企業管理規定》,使外資進入國內創業投資的門檻進一步降低,同時在設立創業投資機構的組織形式上增加了非法人制組織形式,為外資創業投資提供了更加寬松的政策環境。另外,依據《中外合作經營企業法》,中外創業投資機構也可以在初期以合作經營企業的組織形式展開投資合作。這些有關有利于外資創業投資機構政策的出臺,推動了外資創業投資進入我國市場的步伐。國家商務部于2004年2月18日了經修訂的《關于外商投資舉辦投資性公司的規定》,《規定》明確表示創業投資公司在中國境內的創業投資活動不受公司注冊地點的限制。
三、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主要形式
(一)創業企業直接引入國外創業投資。創業企業直接引入國外創業投資,是指創業企業自身可以通過中介機構的介紹或直接與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聯系引進國外創業投資資本。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一般來說都是創業企業發展到成長期,需要進一步的拓展,由于缺乏資金,所以引入創業投資;2.創業企業所在行業大多都是極具潛力的朝陽產業,這些產業在國外已經獲得了巨大的成長,并且培育出多個快速成長的優秀企業;3.創業企業的創始者擁有較強的人格魅力,具有遠見卓識和企業家的戰斗精神,能夠用自己的企業業績和個人的分析能力說服國外創業投資者;4.這種合作形式由于創業企業已經具有一定的規模,大大降低了創業投資基金的風險,所以比較成功。
(二)中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中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是指國內創業投資機構與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聯合投資于某一創業企業。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合作的方式比較靈活、松散,主要目的是為了分散投資風險而結成戰略性投資伙伴,各自主要依據對項目風險的把握程度來決定投資量的大小;2.雙方合作的程度比較低,只是在項目公司董事會層面進行交流和溝通,并沒有共同組織一個投資管理團隊來進行深入的合作;3.這種合作比較簡便,相對容易達成合作意向并開展合作;4.由于海外創業投資的股權退出基本上來自海外資本市場,同時國內創業投資機構大部分都有國有股份,這種合作辦法往往會帶來退出操作上的不便利。
(三)合資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合資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及基金管理公司,是指中外雙方共同出資在國內成立創業投資基金,并成立基金管理公司來共同管理這個合資的創業投資基金。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雙方等額出資成立一家創業投資管理公司,再等額出資在境內發起設立一只創業投資基金,由這家管理公司來負責投資管理,具體管理人員由雙方委派;2.項目投資決策由雙方共同來完成,每個項目投資都必須征得雙方同時認可;具體以哪一方的名義實際對外出資,根據項目公司的具體需要而定,但各自的對外投資總額以各自在基金中的承諾出資額為上限;3.創業投資管理公司按投資比例收取項目管理費,項目增值退出時還可收取額外收益分成;4.這種合作辦法有利于雙方優勢互補、項目公司的國際化或本土化。
(四)中方將資金委托給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管理。中方將資金委托給國外創業投資機構管理,是指國內某一創業投資機構(通常是國有創業投資機構)通過專業選擇,選定一個國外優秀的創業投資管理機構并與之簽訂協議,將資金全部委托其進行管理。不過這種形式通常會要求委托方只能將資金投入到國內的創業投資市場。這種形式的特點是:1.中資創業投資機構一般為政府獨資,由政府出面進行談判,合作中出現的問題和風險由政府來承擔;2.這種合作模式是在政府背景的創業投資機構出現投資效率低下、管理水平不高、激勵機制落后的情況下產生的,目的是提高創業投資資金的使用效率,發揮創業投資資金的最大效能;3.投資決策和管理全部由合作的外資創業投資管理團隊負責,中方只是通過外資管理團隊的配套投資資金進行約束;4.中方在合作中處于相對被動的地位,不利于中方在實踐中進行學習和借鑒。
四、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國外借鑒
以色列創業資本不同于其他國家的一個重要特點就是創業資本大部分來自以美國為主的境外。以PWC公司的調查數據為例,在2000年第4季度注冊的創業投資單位中62%注冊地是以色列;到2001年第1季度注冊地為以色列的比例則下降為56%,境外注冊地主要為美國;到2001年第2季度注冊地為以色列的比例進一步下降為51%。由此可以看出,以色列創業投資資金主要來自國外。目前,在以色列的國外創業投資資金來源中,大約有56%來自美國,33%來自歐洲,11%來自亞洲。
英國政府對國外投資者在英國投資創業投資基金實行特別的稅收優惠,國外資本紛紛投資于英國的創業投資基金,并且占有相當大的比重。外國資本在1994、1995、1996年分別占英國創業投資基金資產總額的41%、45%和43%,到1998年這個比例增加到73%。美國有著全世界監管最嚴厲的證券市場,因此,其創業投資的退出機制也是十分健全。自上世紀80年代以來,美國在信息產業的領頭羊地位也吸引了大量的國外資本投資于美國信息產業的創業企業。
新加坡政府與美國和歐洲很多成功的創業投資機構建立了緊密的關系,并且通過一系列的優惠條件吸引他們在新加坡設立分支機構。為了更進一步地放開創業投資的資金來源渠道,新加坡政府還幫助本地創業投資機構與國際著名的創業投資機構建立良好的合作關系,以推動他們共同在新加坡進行創業投資。1999年,以新加坡為基地的創業投資基金在全球創業投資13.5億新元,其中有將近30%的創業資金投向了新加坡本地。
五、推動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政策建議
(一)減少政府行政干預。建國以來,我國借鑒了前蘇聯的發展模式,采用計劃經濟發展模式。改革開放后,國家認識到單一計劃作為資源配置方式不能有效地配置資源,不利于經濟的發展,開始采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模式。然而,由于計劃經濟的觀念在我國的行政體系中沉淀已久,一些政府官員總是帶有計劃經濟的思想。在一些市場可以很好發揮作用的領域,有些政府官員出于政績等各種目的需要,往往會運用行政權力對現實經濟進行干預。根據國外的經驗,政府在創業投資領域只要為創業投資機構和創業企業提供完善的環境條件即可。然而,個別地方政府官員總要行政干預創業投資機構,影響了創業投資績效。鑒于此,一些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望而卻步。為了促進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發展,我國政府應當減少對創業投資領域的行政干預,為創業投資做好相應的服務工作。
(二)健全創業投資法律法規體系。一些專家認為,法律法規不健全、政策不配套,導致了創業投資在具體操作上無章可循,更難與國際接軌。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習慣于在一個法制健全的環境中運行,當他們在我國從事創業投資時,發現我國的創業投資法律、法規很不健全,不能保障他們的基本權益,因此,當他們進入中國市場時總是心存顧慮,或是駐足不前,不愿冒然進入中國市場。從這些問題我們可以看出,建立健全創業投資的法律法規體系,不僅有利于我國創業投資市場的規范發展,而且還能吸引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進入我國,通過外資模式促進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
(三)加強創業投資信用體系建設。一個完善的信用體系是經濟體系良性運行的劑,可以為交易雙方提供足夠的信息,以減少交易雙方的信息不對稱,從而保障交易能夠順利進行。創業投資領域如果沒有完善的信用體系,創業投資機構所面臨的風險就會大大增加。在不確定性面前,創業投資機構可能會理性地選擇不投資。這樣,來自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資金對于中國的情況更加缺乏了解。如果我們有一個完備的信用體系,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就會減少很多信息的不對稱,由此才能促進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有力發展。
(四)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創業投資的目的在于創業投資機構能夠將創業資本從創業企業中成功地退出,以達到其投資收益回收的目的。創業投資的成功退出,對創業投資行業的持續發展是必需的,唯有這樣,才能形成一浪高過一浪的創業投資浪潮,實現資本增值。2004年“中小板”推出,為一些創業企業的退出提供了一條途徑。然而,由于種種資格審批依據很嚴格,數量也嚴格控制,目前“中小板”仍然不能滿足創業企業退出的需求。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在中國的創業投資也面臨著在中國當地市場退出難的問題。雖然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資金擁有豐富的創業投資退出經驗,可以讓中國的創業企業在海外上市,達到退出的目的,然而,這還是增加了國外創業投資機構、資金退出的交易成本,影響其在中國的創業投資收益。所以,完善創業投資退出機制,可以推進我國創業投資外資模式的發展,達到全面促進我國創業投資發展的功效。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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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高正平.政府在風險投資中作用的研究[M].北京:中國金融出版社,2003.
1引言
創業投資體系主要涉及三方當事人,即投資者、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企業。創業投資企業通過公募或私募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然后經過項目篩選將資金投入到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創業企業中去,創業企業高速發展后,創業投資企業退出創業企業,將其持有的股份變現后償還給投資者。在國外,很多創業投資企業在向創業企業進行資金投入時選擇了聯合投資方式,即幾家創業投資企業聯合對一家創業企業投資,每家機構只投入很少一部分資金,累積效應使得利益一致的創業投資企業占有了相對多數的股權,而每一家承擔的投資風險卻沒有增加。這是因為國外許多的創業投資基金都對創業企業有最高投資限額、最高控股比例以及最低項目個數的風險控制制度。一般規定,對一個創業企業的投資不能超過某一創業投資企業創業資本總額的20%,若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創業企業的資金需求大于創業投資企業所能供給的額度時,那么領頭的創業投資企業會聯合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共同向某一創業企業投資,從而實現創業企業的資本需求和創業投資企業之間的風險分擔,增強創業投資運行效率。聯合投資按照創業投資企業區域分布的不同,可以分為國內聯合投資、中外聯合投資、國外聯合投資。
2從亞信看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的意義
留美博士田溯林等于1994年在美國達拉斯創建“亞信”公司,1995年公司總部遷往北京,經過幾年的經營擴張,公司在Internet網絡系統集成、網絡管理領域、大型網絡應用軟件開發等都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到1996年,作為國內快速增長的高科技企業,開始被一些創業投資企業所青睞。美國忠誠集團創業投資基金、華平創業投資基金和中國創業投資基金三家具有優勢互補性的投資公司達成協義于1997年向該公司聯合投資1800萬美元創業資本。獲得投資后,亞信很快便在美國成功上市。
從上可以看出,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具有特殊的意義:
(1)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彌補了各自在企業增值服務上的不足,實現了優勢互補與實力整合。憑借國外創業投資基金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聯合投資后,亞信改組了董事會、明確了公司目標、規范了公司決策過程、建立了財務監控機制、調整了激勵政策,培育了一批優秀的管理人員。忠誠集團創業投資基金作為著名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集團(忠誠集團)附屬的創業投資基金,對證券市場了如指掌,為亞信上市融資提供了必備條件;中國創業投資基金的優勢在于非常熟悉中國的投資環境與信息產業發展政策,與政府的關系也非常融洽,為亞信創造了一個更好的外部發展環境;由于IT產業豐富的產品開發和市場經營方面的優勢,華平創業投資基金為亞信提供內在的技術支持。
(2)彌補了單個投資在創業資本規模上的不足、實現了投資規模經濟化。首先,各個創業投資基金的專業化程度和資本實力不一,確定各自合理的投資規模便產生了差異。因此,對一個具有高增長潛力與高風險的亞信來說所需資本很有可能超出了某一創業投資基金所能承擔的上限額度,各個創業投資基金可以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自主決策,以達到自身最佳的投資規模。其次是實現了投資規模經濟化,對每家創業投資企業而言,聯合投資形成了數量規模,降低了每個投資者所承受的風險,保持了創業資本的流動性和快速變現能力,而且規模效應的實現導致管理成本與成本都大大減少。
(3)更好地主動控制風險,使風險得到有效分擔。首先,通過三個創業投資基金對亞信的共同的審查、股權安排、分階段投資與監控等,彌補了單個創業投資企業在風險鑒別能力上的局限性,減少投資決策造成的風險。其次,可以加強對被投資創業企業的控制。一般來說創業投資是不傾向于控股的,但是由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在單個創業投資企業自身的資本實力與股權比例局限下所導致的決策權不足,聯合投資可能使得利益一致的創業投資基金在遇到特殊情況時有更多的發言權。
3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的中外聯合投資模式探討
由于我國創業投資還處于初期,創業投資機構創業資本額有限、管理經驗不足、創業投資機構人員素質整體水平不高、再加上行政色彩的干預、利益集團的安置、專業人才的匱乏,根本上無法滿足創業資本的高效率的運行,如果采取國內聯合投資的話,起不到強強聯合的作用,反而會由于各自利益而相互扯皮。而對于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來說,首先由于創業投資發展時期較長,具有多年的經驗積累,建立起了一套獨特的投資理念和哲學,具備了相對有較完整的項目評價體系與風險控制手段。其次往往具有比較完整的決策程序與流程,從項目篩選、盡職調查、投資安排、價值評估到合同簽訂、投資后的增值服務與監管等,每一個環節都有自己健全的機制與規范化的管理。最后就是國外創業投資機構專業化管理水平較高,善于調動外部專家的智慧,如與技術、財務、法律、政府等部門建立戰略關系。所以,采用中外創業投資企業的聯合投資對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尤其重要。下面通過案例分析我國創業投資企業進行境內外聯合投資模式的必要性。
3.1境內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的模式研究
隨著中國創業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境內外創業投資企業之間“井水不犯河水”的狀況正在逐漸改變,由于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境內外創投企業之間的合作尚處于摸索階段,他們之間的相應合作模式也表現出了很強的多樣性和靈活性的特點。所以隨著我國政策的逐漸寬松,研究境內外創投之間聯合投資模式具有重要作用。這里通過兩個比較典型的案例來分析我國現實模式選擇。
案例一:廣東風險投資集團和臺灣和通投資有限公司的聯合投資模式
2002年8月,廣東風險投資集團和和通投資有限公司合資設立了廣州冠通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境內和境外分別募集兩個基金。雙方聯合采取了一種更為靈活的思維模式:項目評估整合,投資決策分開。但這個合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只負責項目的評估、推薦和投資后的管理,真正的決策權還是由各自的基金掌握。在一方決定向一創業企業融入創業資本的情況下,另外一方也沒有必要一定跟投。所以冠通公司并不是這兩個基金嚴格意義上的管理者,它也不負責這兩個基金的短期運作。這種模式的優點:雙方通過這種較為松散的合作實現了優勢互補,但同時又保留了個體決策的空間。缺點:境外創業投資企業一般缺乏大陸投資經驗和投資關系網絡,而且我國產業升級的政策目的和外資純粹的商業目的之間往往是不相容的,這些都制約著聯合投資的發展。
案例二:深圳創新投資集團和軟庫發展有限公司的聯合投資模式
深圳創新投資集團與軟庫發展有限公司的聯合采取的是美元與人民幣基金模式雙方各出資100萬美元注冊成立創新軟庫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新投資集團募集1億元人民幣的基金并將其放在境內,軟庫發展有限公司在境外募集與1億人民幣等值的外幣基金放在境外。這兩個基金交給創新軟庫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如果投資的項目需要人民幣背景,就用境內的基金進行投資,將來在境內退出;如果投資的項目需要海外控股的背景,則用境外的基金進行投資,將來通過海外上市或并購實現退出,投資后所得的收益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在雙方之間進行分配。
這種模式為外資涉足境內人民幣項目提供了機會。雙方共同進行項目評估、投資決策,本質上來說就是重新組織了一家創業投資企業,其優點就是通過這種制度設計,外方得以廣泛地參與中國境內人民幣項目的投資,而中方除了借鑒外方的管理經驗外,還獲得了海外退出的途徑。但是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雖然表現出良好的意愿,但在使雙方效用協調一致時,尤其是在境內和境外基金投資收益有差別的情況下,如何妥善地安排利益分配,是這種合作模式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
綜上所述的兩種模式,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直接的聯合投資模式還行不通,雙方通過以上兩種間接的方式進行聯合有可能實現某種程度的雙贏,以上兩種模式很多程度上的設計實際上是局限于法律政策而做出的權宜之計,是我國聯合投資模式的一個現實選擇,對我國創業投資中外聯合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3.2聯合投資的注意事項
1引言
創業投資體系主要涉及三方當事人,即投資者、創業投資企業和創業企業。創業投資企業通過公募或私募發起設立創業投資基金,然后經過項目篩選將資金投入到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創業企業中去,創業企業高速發展后,創業投資企業退出創業企業,將其持有的股份變現后償還給投資者。在國外,很多創業投資企業在向創業企業進行資金投入時選擇了聯合投資方式,即幾家創業投資企業聯合對一家創業企業投資,每家機構只投入很少一部分資金,累積效應使得利益一致的創業投資企業占有了相對多數的股權,而每一家承擔的投資風險卻沒有增加。這是因為國外許多的創業投資基金都對創業企業有最高投資限額、最高控股比例以及最低項目個數的風險控制制度。一般規定,對一個創業企業的投資不能超過某一創業投資企業創業資本總額的20%,若具有高增長潛力的創業企業的資金需求大于創業投資企業所能供給的額度時,那么領頭的創業投資企業會聯合其他創業投資企業共同向某一創業企業投資,從而實現創業企業的資本需求和創業投資企業之間的風險分擔,增強創業投資運行效率。聯合投資按照創業投資企業區域分布的不同,可以分為國內聯合投資、中外聯合投資、國外聯合投資。
2從亞信看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的意義
留美博士田溯林等于1994年在美國達拉斯創建“亞信”公司,1995年公司總部遷往北京,經過幾年的經營擴張,公司在Internet網絡系統集成、網絡管理領域、大型網絡應用軟件開發等都具有一定的市場競爭力。到1996年,作為國內快速增長的高科技企業,開始被一些創業投資企業所青睞。美國忠誠集團創業投資基金、華平創業投資基金和中國創業投資基金三家具有優勢互補性的投資公司達成協義于1997年向該公司聯合投資1800萬美元創業資本。獲得投資后,亞信很快便在美國成功上市。
從上可以看出,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具有特殊的意義:
(1)中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彌補了各自在企業增值服務上的不足,實現了優勢互補與實力整合。憑借國外創業投資基金豐富的企業管理經驗,聯合投資后,亞信改組了董事會、明確了公司目標、規范了公司決策過程、建立了財務監控機制、調整了激勵政策,培育了一批優秀的管理人員。忠誠集團創業投資基金作為著名的證券投資基金管理集團(忠誠集團)附屬的創業投資基金,對證券市場了如指掌,為亞信上市融資提供了必備條件;中國創業投資基金的優勢在于非常熟悉中國的投資環境與信息產業發展政策,與政府的關系也非常融洽,為亞信創造了一個更好的外部發展環境;由于IT產業豐富的產品開發和市場經營方面的優勢,華平創業投資基金為亞信提供內在的技術支持。
(2)彌補了單個投資在創業資本規模上的不足、實現了投資規模經濟化。首先,各個創業投資基金的專業化程度和資本實力不一,確定各自合理的投資規模便產生了差異。因此,對一個具有高增長潛力與高風險的亞信來說所需資本很有可能超出了某一創業投資基金所能承擔的上限額度,各個創業投資基金可以根據各自的具體情況,綜合考慮,自主決策,以達到自身最佳的投資規模。其次是實現了投資規模經濟化,對每家創業投資企業而言,聯合投資形成了數量規模,降低了每個投資者所承受的風險,保持了創業資本的流動性和快速變現能力,而且規模效應的實現導致管理成本與成本都大大減少。
(3)更好地主動控制風險,使風險得到有效分擔。首先,通過三個創業投資基金對亞信的共同的審查、股權安排、分階段投資與監控等,彌補了單個創業投資企業在風險鑒別能力上的局限性,減少投資決策造成的風險。其次,可以加強對被投資創業企業的控制。一般來說創業投資是不傾向于控股的,但是由于我國特殊的國情,在單個創業投資企業自身的資本實力與股權比例局限下所導致的決策權不足,聯合投資可能使得利益一致的創業投資基金在遇到特殊情況時有更多的發言權。
3我國創業投資企業的中外聯合投資模式探討
由于我國創業投資還處于初期,創業投資機構創業資本額有限、管理經驗不足、創業投資機構人員素質整體水平不高、再加上行政色彩的干預、利益集團的安置、專業人才的匱乏,根本上無法滿足創業資本的高效率的運行,如果采取國內聯合投資的話,起不到強強聯合的作用,反而會由于各自利益而相互扯皮。而對于國外的創業投資機構來說,首先由于創業投資發展時期較長,具有多年的經驗積累,建立起了一套獨特的投資理念和哲學,具備了相對有較完整的項目評價體系與風險控制手段。其次往往具有比較完整的決策程序與流程,從項目篩選、盡職調查、投資安排、價值評估到合同簽訂、投資后的增值服務與監管等,每一個環節都有自己健全的機制與規范化的管理。最后就是國外創業投資機構專業化管理水平較高,善于調動外部專家的智慧,如與技術、財務、法律、政府等部門建立戰略關系。所以,采用中外創業投資企業的聯合投資對我國創業投資的發展尤其重要。下面通過案例分析我國創業投資企業進行境內外聯合投資模式的必要性。
3.1境內外創業投資企業聯合投資的模式研究
隨著中國創業資本市場的快速發展,境內外創業投資企業之間“井水不犯河水”的狀況正在逐漸改變,由于政策和法律的限制,境內外創投企業之間的合作尚處于摸索階段,他們之間的相應合作模式也表現出了很強的多樣性和靈活性的特點。所以隨著我國政策的逐漸寬松,研究境內外創投之間聯合投資模式具有重要作用。這里通過兩個比較典型的案例來分析我國現實模式選擇。
案例一:廣東風險投資集團和臺灣和通投資有限公司的聯合投資模式
2002年8月,廣東風險投資集團和和通投資有限公司合資設立了廣州冠通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在境內和境外分別募集兩個基金。雙方聯合采取了一種更為靈活的思維模式:項目評估整合,投資決策分開。但這個合資的基金管理公司只負責項目的評估、推薦和投資后的管理,真正的決策權還是由各自的基金掌握。在一方決定向一創業企業融入創業資本的情況下,另外一方也沒有必要一定跟投。所以冠通公司并不是這兩個基金嚴格意義上的管理者,它也不負責這兩個基金的短期運作。這種模式的優點:雙方通過這種較為松散的合作實現了優勢互補,但同時又保留了個體決策的空間。缺點:境外創業投資企業一般缺乏大陸投資經驗和投資關系網絡,而且我國產業升級的政策目的和外資純粹的商業目的之間往往是不相容的,這些都制約著聯合投資的發展。
案例二:深圳創新投資集團和軟庫發展有限公司的聯合投資模式
深圳創新投資集團與軟庫發展有限公司的聯合采取的是美元與人民幣基金模式雙方各出資100萬美元注冊成立創新軟庫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創新投資集團募集1億元人民幣的基金并將其放在境內,軟庫發展有限公司在境外募集與1億人民幣等值的外幣基金放在境外。這兩個基金交給創新軟庫創業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統一管理。如果投資的項目需要人民幣背景,就用境內的基金進行投資,將來在境內退出;如果投資的項目需要海外控股的背景,則用境外的基金進行投資,將來通過海外上市或并購實現退出,投資后所得的收益按照事先約定的比例在雙方之間進行分配。
這種模式為外資涉足境內人民幣項目提供了機會。雙方共同進行項目評估、投資決策,本質上來說就是重新組織了一家創業投資企業,其優點就是通過這種制度設計,外方得以廣泛地參與中國境內人民幣項目的投資,而中方除了借鑒外方的管理經驗外,還獲得了海外退出的途徑。但是雙方在合作的過程中雖然表現出良好的意愿,但在使雙方效用協調一致時,尤其是在境內和境外基金投資收益有差別的情況下,如何妥善地安排利益分配,是這種合作模式面臨的一個嚴峻挑戰。
綜上所述的兩種模式,由于政策法律的限制,直接的聯合投資模式還行不通,雙方通過以上兩種間接的方式進行聯合有可能實現某種程度的雙贏,以上兩種模式很多程度上的設計實際上是局限于法律政策而做出的權宜之計,是我國聯合投資模式的一個現實選擇,對我國創業投資中外聯合具有一定的指導作用。
3.2聯合投資的注意事項